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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教职工户外活动与志愿服务活动通知

2023年03月27日 14:29 

各分工会

为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丰富业余文化生活,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公共服务活动,助力学校文明校园建设。请各分工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时间,组织开展利于团队凝聚力建设的春秋游、志愿服务等校内外团建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活动时间2023年全年

二、活动方式:以增强团队凝聚力和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为目标,以繁荣学校文化建设和提升教职工综合素质为宗旨,组织开展利于教职工身心健康和团队建设的校内外各类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保证人身安全。各分工会要做好参加活动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工作;参加人员要加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落实好活动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

(二)春游秋游活动。各分工会组织春游秋游等团建活动,应当日往返,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活动。

(三)志愿服务活动。按文明校园建设要求,各分工会组织教职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要求全体教职工参与率达95%以上,每人每年不少于20小时。志愿服务活动前后,须登“智慧周村”-“文明实践”发布志愿服务项目内容并记时(具体操作视频和方法在学校分工会委员会QQ群内另行发布)。此项内容为学校文明校园建设考核材料之一,请各分工会认真组织实施。

四、其它要求

(一)学校工会根据各分工会会员人数设立专项活动经费(附件1)。各分工会按学校工会经费报销规范实施报销。

(二)开展活动时,请各分工会至少提前3天填写“学校教工活动备案表”(附件2传工会郭常青老师,纸质稿及活动宣传稿随报销单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之一。

(三)请各分工会3月31日前完成“学校教工户外/志愿服务活动计划表”(附件3),电子稿传校工会郭常青老师

(四)结合区文明办的相关工作要求,“山东志愿服务”网不再使用。即日起,各部门单位志愿者、志愿服务队伍需以“智慧周村”-“文明实践”板块为依托开展注册、志愿服务项目发布、时长记录、活动图片上传等工作。


附件1:各分工会活动经费分配表

附件2:学校教工活动备案表

附件3:学校教工户外活动/志愿服务活动计划表


                              学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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