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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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1-6月份托儿费报销审核的通知

2015年06月29日 11:53 

根据《淄博市物价局、淄博市教育局、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淄价字[2014]64号)的相关规定,学院只对入园费中的保教费按规定报销,并按照市级示范类幼儿园报销标准执行,(保教费300元/月/生),夫妻双方单位各报销一半,低于标准的按实际金额报销。

2、报销流程:

将票据按照规范粘贴好,填写《原始单据整理报销单》(报销内容:2015年1月-6月托儿费,原始单据张数照实填写报销单位:工会,经办人:教职工本人签字,所贴票据上需要本人亲自签名,双职工分别在父亲联、母亲联签字),由工会办公室审核报销金额,地点:办公楼213,电话6811535。

3、审核时间:2015年6月23日—26日

4、注意事项:

(1)报销时须持财政或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2)亲子班费用不在报销范围。

工会办公室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