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106个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为了表彰在学院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女教职工,激励广大女教职工立足岗位、建功立业,院工会决定全院女教职工中开展“三八红旗手”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3.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教学、科研、管理及服务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
1、全院在职在岗的且为工会会员(截止2015年12月31日)的女教职工;
2、按照所在女工小组女职工总数的15%确定名额。(各女工小组成员及名额见附件2)
1、各女工小组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推荐人的材料真实,确保推选的“三八红旗手”具有代表性和榜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