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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教职工意外伤害保险险种及理赔说明

2016年11月29日 10:08 

各位教职工:

学院工会为全院在职在岗的教职工继续办理了教职工意外伤害保险。

险种: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2013版)(见附件1)以及国寿附加绿洲意外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2013版)(见附件2)。

理赔额度:国寿附加绿洲意外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免赔额0元,按100%的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保险有效时间:2016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6日。

理赔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2、银行卡复印件(需写明联系方式并有本人签字);3、医院门诊病历复印件、医药费清单、发票。

如在结算时已走医保程序报销的需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2、银行卡复印件(需写明联系方式并有本人签字);3、医院门诊病历复印件、医药费清单、医疗保险结算清单复印件、发票复印件。

需要办理理赔的教职工,请准备好以上材料送至工会办公室。就保险的理赔条款,教职工们如有疑问,可详细咨询中国人寿业务人员牛振明,手机13371565365。

 

工会办公室

2016-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