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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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下半年教职工托儿费报销审核的通知

2018年12月05日 14:30 崔英

各分工会:

为做好本次托儿费报销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标准: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5〕81号)的相关规定,学院只对入园费中的保教费按规定报销,并按照市级示范类幼儿园报销标准执行(保教费300元/月/生),夫妻双方单位各报销一半,低于标准的按实际金额报销。

二、报销单据填写说明:其中报销部门:工会办公室;报销内容:2018年7月-12月托儿费或按照实际报销月份填写;单据张数:照实填写;报销人:教职工本人签字;科室负责人:分工会负责人签字;所贴票据上需要本人亲自签名,双职工分别在父亲联、母亲联签字;由工会办公室填写报销金额等其它项目。(见附件1)

三、报销流程:由本人粘贴并填写,各分工会负责人汇总并填写分工会教职工托儿费报销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表格及报销单据于12月21日(周五)前交至工会办统一办理,财务处审核无误后,报销费用打至报销人工资账号。

四、审核时间:2018年12月5日—24日。

五、注意事项:

(一)报销时须持财政或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二)亲子班费用不在报销范围。

(三)军属及其他特殊情况请在报销单据上铅笔标注。

(四)按照财务报销制度2019年后将不在再报销2018年内开具的发票。

附件1:托儿费报销单据样式

附件2:分工会教职工托儿费报销汇总表

                                                                              工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