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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工会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职责

2019年11月11日 09:50 

    学校女工委员会在学校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引导女教职工树立自觉学习、终生学习的理念。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团结女教职工发扬立足本职、爱岗敬业的精神。坚持“四自”(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支持和鼓励她们在各自岗位中勇于开拓,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改革和民主管理,在学校改革和发展中建功立业。

三、营造女教职工努力干事创业,崇尚劳模的氛围。组织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活动,增强基层女教职工组织的活力。培养和树立女教职工先进典型,在女教职工中评选表彰“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等先进典型。

四、组织女教职工开展有知识性、趣味性的文体活动。定期组织女教职工进行健康体检,促进女教职工的身心健康。

五、做好女教职工的日常帮扶慰问工作,努力为女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关注女教职工中因病、因事造成困难的特殊群体,做困难女职工的贴心人,帮助她们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实际问题。

六、关心女教职工的工作生活状态,帮助她们正确处理恋爱、婚姻、家庭问题。积极为单身女教职工广搭鹊桥做好婚介工作。

七、宣传学习女工工作法律法规,积极推进女教职工权益保护、女教职工体检等工作。提升女教职工的法律意识,协助督促行政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有关女教职工保护的法律、政策和规定,维护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为基层女教职工各项权利的维护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八、承担本校女职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和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工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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