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关于召开
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各工会小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的文件精神,依据《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鲁轻院党字〔2014〕33号),定于2017年1月15日召开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综合改革,落实规划任务,推动内涵发展,提高质量声誉,团结凝聚全院教职工力量,奋发进取,为把学院建成位居全省上游行列的特色优质高职院校而努力奋斗!
二、大会议程
(一)听取并审议院长工作报告;
(二)听取并审议学院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听取并审议《学院财务预决算报告》《学院工会财务预决算报告》;
(四)听取并审议提案工作报告;
(五)听取并审议《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草案)》《学院专业建设“十三五”规划(草案)》《学院信息化建设“十三五”规划(草案)》以及《“淄博市纺织服装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十三五”规划(草案)》。
三、大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7年1月15日
(二)地点:图书馆二楼法治教室
(三)参会人员:全体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列席)
附件:1.学院第四届教代会第四次会议议程
2.学院第四届教代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团及代表名单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7年1月13日